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

元朗區議員張文輝犯罪實錄

前元朗區議員張文輝因詐騙3名新移民婦女共3.8萬元,早前被判囚15個月後,再被揭曾騙取區議員津貼2.25萬元,他與其前助理早前先後認罪,昨分別被判加刑10個月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,更被裁判官訓斥「職位愈高,責任愈重」。

  早前詐騙判囚15月

  正在服刑的張文輝(43歲)昨透過辯方呈上數封求情信,信中披露他身任區議員時的「辛酸事」。他指出不時要舉辦免費或廉價旅行團,也要派月餅、福袋等「福利」予街坊,其收取的營運費用經常遠低於真實開支,赤字要用薪金補貼。他又透露現時仍欠工聯會26萬元贊助,賣樓仍不足還債,為勢所迫下才犯案。另其助理何漢傑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  近日高官涉貪風波愈揭愈烈,裁判官許肇 昨嚴厲訓斥被告,認為被告的解釋不可接受,「區議員應以自己行動同成績爭取居民支持,為佢 爭取福利,而唔係透過免費活動同送贈」。且辦活動亦應量力而為,不應犯法解決財困。

  裁判官續指被告利用公職以騙取公帑是破壞誠信,「職位愈高,責任愈重」,故需判處較重刑罸,以確保本港是一個廉潔、公平、公正的社會。

  【案件編號:TMCC4191/11】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